2、用药者必须尽量应用最少的药物、最低的有效剂量。能用一、二种药物治的病,绝不用三、四种。
3、用药一般从小剂量开始,逐渐增加至最合适的剂量。一般情况下,60-80岁用一般成人量的3/5-4/5量;大于80岁用一般成人量的1/2.伴有明显肝、肾功能不全或其他器官疾病的病人,要因人而异,随时调整药物用量。
4、老年病人常忘记服药或服错药,因此服药最好要有记录,并取得家属或亲友的协助、监督,这对长期服药者尤为重要。
5、不要长期盲目应用止痛药、安眠药等,以免产生药物依赖性和加重对机体的损害。
6、不要迷信某些滋补保健药广告,保健药不能治病,治疗药也不能延缓衰老。
7、用药时,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发生,一旦发生不良反应,要立即停药或换用其他药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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